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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十)送将归

(四十)送将归

“呦。这么早啊,去哪啊?”

“王哥早。我刚晨练完,吃个早饭就去图书馆。”

“真稀奇啊,还以为是你的话这辈子都不会进那种地方呢。”

“啊哈哈……”秦牧挠头讪笑。

“话说回来,身体没事吧,病假请了一个多月来着。”

“简直好过头了。”说着做出健美运动员展示肌肉的动作,虽然肱二头肌并没怎么隆起。

凌晨6点半的大学操场。能在这个点出现在这里的都算不上正常吧。

圣杯战争结束后秦牧就回了大学。之前的确是请了病假,但是学校也没想到会这么长时间。刚入学没多久就来了这么一出,倒是让秦牧出了名。不过秦牧之前对大学是毫无兴趣,更是懒得交朋友,跟舍友一天也说不了三句话。因此能把秦牧的脸和名字对上号的估计不超过5个人。

要说的话,王哥可能是跟秦牧最亲近的人了吧。秦牧虽然对课程完全提不起兴趣,逃课也逃了不少,但是锻炼身体倒是从没有懈怠。第一次去操场晨练就碰见了王哥。是个大二学长,长相平常,发型普通,总体看上去就觉得相安无事。但是身上肌肉的线条倒是很匀称,让人想到横渡太平洋的鲑鱼。

不过说是亲近,也就是晨练这会儿能聊会天。大概一起出汗本是就是一种羁绊吧,秦牧倒觉得和他很合得来。

王哥是每天雷打不动的6点半,秦牧之前也是这个点。但是今天来的意外的早,王哥来的时候秦牧已经跑了10公里,浅色背心已经湿透。看着秦牧这幅生龙活虎的样子,王哥倒是放下心来。

“你这家伙,总感觉跟之前不一样了。要说的话,简直变了个人嘛。”

“啊哈哈……那,我先走了。”说着秦牧冲着王哥竖起大拇指,然后转身跑了。

“这家伙,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活泼了。”王哥摇摇头,开始了今天的晨练。

按照节气此时已经离冬至不远。要说世界上还有谁穿着背心,恐怕只有秦牧和王哥。秦牧吃过早饭,披了件外套,还真去了图书馆。

王哥说的没错,他的确变了。要说的话,是他开始敢于接受平凡。也正因为如此,开始真正不凡起来了吧。

早上这个点图书馆也是冷清,只有稀稀拉拉几个学生在走动。那些大概是通宵赶论文的吧,一大早来的恐怕秦牧是第一个。

找了个空座位坐下,秦牧翻开手中厚重的书。书名是《摄影理论概述与作品欣赏》。在圣杯战争之前恐怕秦牧一辈子都想不到自己居然会看这样的书吧。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少女。说是少女也不合适,毕竟对于英灵来说,年龄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数字。

……

2053/10/30

Assassin的飞刀已经无法闪躲。大概临死之前的时间都会过的很缓慢吧,在那一瞬,秦牧想了很多。

真是荒唐啊,连死法都这么窝囊。甚至连还手反抗的余地都没有。不过这也是理所应当的吧,荒唐的结局配上荒唐的自己。要说还有什么不甘,就是没能回应远坂汐那份期待。刚才她说了吧,承认我是她的同盟。然而我却又是什么都没能做到。不,不止如此,恐怕她还会因此自责吧,毕竟她是个善良的家伙。

果然像我这样的家伙,死掉就好了吧。莫名其妙学了点魔术就开始自命不凡,觉得周围的人都无聊透顶,平庸到家。还莫名其妙来参加什么圣杯战争,结果从头到尾都在出洋相。大概身边那些人也是这么看我的吧。仔细想来,我还真是个别扭的人,简直跟社会格格不入。

老爸老妈一直在国外,上次回来已经是两年前了吧。在他们看来我或许就是个累赘吧,还得让它们每个月寄钱。身边的同学大概也早就看不惯我了吧,毕竟我连社团活动都没参加过,更别说周末出去逛街看电影。说来讽刺,正是魔术让我开始觉得自己可以变得不凡,然而也正是魔术让我越来越孤僻。明明是自以为是,却觉得是别人都无法理解自己,觉得别人都平庸至极。到头来,最平庸的是自己。

这次圣杯战争遇见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凡吧,无论是赵印还是远坂汐。话说回来,他们都没有看不起自己的意思,要说的话是真正的尊重自己。为什么?明明自己这么差劲,完全可以蔑视的吧。

哦,大概这就是真正的不凡吧。真正的不凡应该以尊重平凡开始。远坂汐之前好像说过吧,什么贵族精神。赵印好像也在哪提过什么君子之风。原来是这么回事啊,但是现在明白也晚了。

还有Lancer。她为什么对自己言听计从?明明很多都是愚蠢的决定,她却从来没反对过,更没怨言。甚至有些时候,她的笑容显得很满足。她是在包容我吗?还是……

“Lancer,为什么要参战呢?果然有什么愿望吗?”很早之前秦牧就问过Lancer参战的理由。

“我没什么愿望,只是想将她们的愿望传递下去。”

Lancer之前说过自己的身世。那是不同于《木兰诗》中的另一个木兰的人生。从小的玩伴都有着共同的梦想,希望走出村子看看外面的风光。而走出村子唯一的途径就是从军入伍。他们的头儿是虎子,年龄最大,也是唯一的男孩。而且脑袋灵光,很快学会了写信。他们约定,虎子每此转戍,都要把那的风光写到信里寄回来。然而从军队寄来的信只有一封,写着虎子战死沙场。

之后女孩们都到了出嫁的年龄,除了木兰之外,都嫁到了邻村。这意味着她们的梦想再也不可能实现。送她们的时候,木兰要了她们每个人的地址。她决定不嫁,继承虎子所做的事,代父从军,将自己看到的风光写信寄给她们。

最后在一个落日如水的大漠黄昏,她战死了……

“是想再多看看不一样的风景吗?”秦牧不大理解Lancer的意思,

Lancer似乎的确很喜欢江南风光,还硬要买来相机照了不少的相。但是无论如何,她们是看不到了吧。毕竟成为英灵的只有木兰。

“……不是的。不过江南,真的很美。”

当时Lancer说了吧,想将她们的愿望传递下去。这也就是说,要有人从Lancer那接下这份愿望。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我了吧。可恶,怎么当时没想到呢!

Lancer知道自己看不了那么多风景了,而能办到这件事的只有还活在这个时空的自己。她是想把愿望托付给我啊!即便她们没法再看到那风景,即便是这样的悲愿!明明是如此不堪的我,她却愿意将一生的愿望托付。可恶,为什么到现在才察觉啊!

我不能就这么死!即便是平庸的我,即便是自以为是目中无人,即便是连我自己都开始厌恶的自己,现在也是背负着愿望的人啊!让Lancer的愿望落空,只有这件事,绝对不能原谅。我必须活下去!

秦牧手背上红光涌动,随即两枚令咒的纹路悄然消失。

之后秦牧以违反物理法则的速度躲开了飞刀。那是Lancer独有宝具的力量。这正是Lancer另一个宝具。“壮士十年归”是作为“木兰”被召唤所必须包含的宝具。但是作为独一无二的魏木兰,Lancer还有属于自己的宝具。那就是“悲愿,永久传承”。

在秦牧接受了那份愿望之后,在一瞬间,除过Lancer的记忆,秦牧也接受了Lancer作为Servent的力量。本来那力量应该不包含宝具,但是由于用了两枚令咒,效果也增强了吧。这效果会持续到圣杯战争结束。而相对的,Lancer则失去了作为Servent的能力,现在她只是平凡少女。本来可以轻松躲过的一把飞刀现在也难以闪躲。

秦牧回过神来,Lancer已经开始虚化,漆黑的夜空中金光闪烁。

“Lancer!”

秦牧以从未感受过如此轻盈的身体,也没感受过如此沉重的心。

由于失去了英灵的力量,现在的Lancer难以抑制体内凝结的魔力,金光逸散的异常之快。

“谢谢。”此时Lancer的银枪和盔甲也难以保持,一身绿装,如假包换的村中少女。“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可怜,只是一直一个人,有点寂寞。谢谢你陪我这么多天。”

“你的愿望…实现了吗?”

“我相信你。平凡没什么不好,只要还有愿望。”金光消散的一瞬,Lancer笑着。

……

……

秦牧翻动着手中的《摄影理论概述与作品欣赏》,眉头紧皱。与其说是完全看不懂,不如说是完全没兴趣。能坚持这么长时间,已经是极限了。

他想完成Lancre托付给他的愿望。记录美景的话,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摄影。然而现在看来,实在不适合自己。

秦牧突然想起来Lancer缠着他买的那个相机。Lancer都拍了些什么照片呢?秦牧想着,放下书,飞奔回宿舍。

看着相机中的图片,秦牧忍俊不禁。看来Lancer的技术还不如自己啊,一大半连焦都没对好。清晰一点的也总感觉画面被切了一半。照片完了之后还有一段视频。秦牧好奇点开,果然是Lancer的脸。

“你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了。是你的话,一定会接受我托付的愿望的吧。但是你太单纯了,可能会理解错了。所以我就录了这段视频。话说回来,相机什么的,真不好用啊。还是用眼睛看到的最美。”

秦牧屏住呼吸,继续看下去。

“她们当时根本没有给我地址。她们的确是将愿望托付给了我,但那并不意味着让我帮她们实现愿望。她们只是将实现愿望的希望交给了我,让我去实现愿望,只要我的愿望实现,她们就会感到幸福。因此你不必帮我去实现愿望,我托付给你愿望,是希望你去实现自己的愿望,那样的话,我也会感到幸福。所以你这家伙,责任重大啊。”

秦牧眼眶湿润,一如金光消散的,那个夜晚。

“你想问我为什么吗?因为,我们都很平凡。总有些东西实现不了,因此只能期待着别人。正因为如此,才需要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啊。”

“啊,相机快没电了,就到这吧。去实现自己愿望吧,哪怕一生都无法真正实现,到时候再托付给另外的人,那也是幸福的的一生。”

……

相机中的画面定格在寒风之中,那是无比寒冷的冬日,却又无比温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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